对方开红字信息表,我方能下载吗?

2019-11-01 16:4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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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开红字信息表,我方能下载吗?红字信息表是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的一个补救措施,开错了专票,可以开具红字信息表,对于红字信息表的下载方法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这个内容的处理方式,欢迎阅读!

对方开红字信息表,我方能下载吗?

第一步:购方点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选择"购买方申请"――选择已抵扣(无需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击"确定"进入填开界面开具(注:单价为正数,数量金额为负数),点击打印.

第二步:购方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点击已开具的信息表,点击上传,5分钟查看"信息表描述"是否审核通过,将信息表编号提供给销方.

第三步:销方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系统弹出"发票号码"--确认--点红字,直接开具,输入两次信息表编号,点下一步,核实票面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

开具红字信息表的几个问题:

1、什么情况要开具红字发票

不久前,税务人员老张接到一个咨询电话,对方说:"公司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已经认证通过了,但是刚刚供货方打来电话说这张发票金额开错,他们又给作废了,这张发票我们该怎么处理呢?"

正如纳税人所关心的,这样的发票该怎么处理,是否能开具红字发票呢?

引导员说:已经作废的发票是不能申请红字的,购买方认证的这笔税款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要作进项税转出,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并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正确发票.

对方开红字信息表,我方能下载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47号),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可以归纳为三种:

--购买方认证相符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其中,第一和第二种情况由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第三种情况由销售方申请红字信息表.

2、如何申请红字发票

"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错误,在系统中不能作废了,该怎么办?"这是纳税人经常会遇到的问题.

税务人员老张表示,当月开具的发票在抄报税之前可以作废,若发票信息已报送至税务局端系统就不能作废了,这种情况下要申请红字发票.

那红字发票要如何申请呢?

引导员说:红字发票的申请流程分为四步:红字信息表填开、上传信息表至税务局端系统、下载生成编号的信息表、销售方开具负数发票.

目前纳税人使用的金税盘和税控盘两种开票系统,具体的红字申请路径略有不同.

3、为什么信息表上传不成功

前不久,北京一家速运公司的财务人员小江来到办税服务厅咨询:"我们公司开的发票被对方退了回来,说金额有误,但是我上传红字信息表时总是提示蓝字发票有认证记录,不能上传,怎么办?"

据介绍,系统里有认证记录说明这张专用发票已经被购买方认证了,应该由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然后将审核通过并生成了编号的信息表交与销货方,由销货方开具负数发票.

引导员说:企业在上传红字信息表时还可能遇见以下提示:

"发票已过认证期,不能申请红字"--销售方应在而未在发票认证期限内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表.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自开票日期起180天)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超过认证期没有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蓝字发票不是本月或上月开具的,不能上传"--销售方在开具红字发票信息选择时勾选了"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的".只有本月或上月开具的、尚未交付购买方的发票,在申请红字时才能选择这一项.不属于这一情况的,要勾选"因开票有误买方拒收的"才能完成上传.

"红字信息表金额大于蓝字发票金额"--出现这个提示要先核实信息表的金额是否准确,若无错误,则是因为对同一张信息表重复上传,而多数情况都是后者.

对方开红字信息表,我方能下载吗?上文介绍了下载的步骤,以及关于红字信息什么情况下开具,以及如何申请红字信息表,为什么上传不成狗红字信息表等等内容,更多相关财务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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