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预缴的附加税,到本地要不要补差?

2019-11-05 15:3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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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像建筑企业是需要到异地施工的,那么这些税费也是需要在外地缴纳的,那么你知道在外地缴纳的税费,在本地了还需要缴纳吗?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在外地预缴的附加税,到本地要不要补差?欢迎点击阅读!

在外地预缴的附加税,到本地要不要补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 号)第二条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因此,已预缴的税款无需重复申报缴纳.

异地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的财税处理:

一、增值税处理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在外地预缴的附加税,到本地要不要补差?

二、城建税及附加税务处理

财税〔2016〕74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

1.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在外地预缴的附加税,到本地要不要补差?上文介绍了这个内容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对此大家应该知道了这个是不需要在本地缴纳了的,因为已经在异地预缴了,对于增值税异地缴纳如何做账上文也进行了分析,还有疑问的,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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