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单位和开票单位不一致说明书怎么写

2019-11-11 19:05 来源:网友分享
23112
收款单位和开票单位不一致说明书怎么写?小编认为以公章为准,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重新开具发票,如果是非专用发票及其他发票种类,最好也重新开发票,但也可以开简称,不需要开证明.会计学堂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不知道的朋友一起去看看吧!

收款单位和开票单位不一致说明书怎么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 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赁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贷款 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本《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所以,上面举例的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应发出货物的当天产生纳税义务,应开具发票.

收款单位和开票单位不一致说明书怎么写

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 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应开具发票,与是否签订合同没有直接关系.开出的发票最好与付款人相同,如果不同应让对方说明,并且签订三方协议,或者加强这方面的沟通工作,事先准确知道对方的单位全称.如果事前是跟付款方签的合同,事后一定要跟开票方补签合同才行,否则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可能就会给其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是费用发票,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将面临支付给收款单位的这笔费用无法正常税前扣除的风险.

如果是货物发票,将造成应付账款的增加,预付账款的同事增加.预付账款长期挂账的话,税务局会调增相应的纳税所得额,从而无形中增加企业的税负.

以上就是收款单位和开票单位不一致说明书怎么写的全部内容了,看完上文后你学会怎么写说明书了吗,我们开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要出错!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会计学堂在线答疑老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圈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