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现属于什么业务
什么是转贴现?
转贴现是指办理贴现的银行将其贴进的未到期票据,再向其他银行或贴现机构进行贴现的票据转让行为.贴进承兑汇票的银行如果资金并不短缺,一般都会将贴现的汇票持有到期,只有在汇票到期之前需要资金时才会办理转贴现.在西方发达国家的票据市场上,银行承兑汇票允许被多次转贴现,以保证资金运作的灵活性和良好的收益性.
转贴现业务包括买断式转贴现和回购式转贴现.回购式转贴现应注明赎回开放日及赎回截止日.赎回开放日是指转贴现双方约定赎回票据的第一日,该日应先于或等于赎回截止日.买断式转贴现的贴入人在转贴现后即可转让或行使票据权利.回购式转贴现的贴出人应在赎回开放日后赎回截止日前赎回票据,但该赎回申请由贴入人发出.买断式转贴现和回购式转贴现均可自由选择线上清算方式或线下清算方式.采用线上清算方式的,由大额支付系统负责清算.若清算资金不足,该笔资金划转在大额支付系统排队,此时双方均不可主动撤回.日终资金仍然不足的,大额支付系统退回该笔资金业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退回该笔转贴现业务.
贴现或转贴现业务如何开具发票?
根据《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四、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需要就贴现利息开具发票的,由贴现机构按照票据贴现利息全额向贴现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转贴现机构按照转贴现利息全额向贴现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我们公司是开展转贴现业务的金融机构,公司取得的转贴现利息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以其实际持有票据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贷款服务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前贴现机构已就贴现利息收入全额缴纳增值税的票据,转贴现机构转贴现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
金融机构贴现、再贴现、转贴现业务是否缴纳营业税?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银发[1997]216号)规定,本办法所称贴现系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财税字[1997]45号)规定,对金融机构办理贴现、押汇业务按"其他金融业务"征收营业税.金融机构从事再贴现、转贴现业务取得的收入,属于金融机构往来,暂不征收营业税.
综上所述,金融机构贴现业务收取的贴现利息要缴纳营业税,而再贴现和转贴现业务则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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