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货款未发货可以开票吗
可以.
1、"先开了发票给对方,对方公司也打款给我们了"
按照收款、开票记账: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
2、"还没购进成本发票"
催促购货发票,未收到发票前做估价入账:
借:库存商品
贷:其他应付款---XX单位
开票必须是收到款项以后才能开票吗?
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税局的看法是开票即是收款证明!
究竟应该先收款还是应该先开票,请看下面的分析.
1.销售方:先开发票面临税收风险
站在销售方这边,如果先给购买方开票,而款又没有收回来,后果是什么呢?税务以票控税,开票了就得先把增值税交上去.这样一来,销售方货款还没有收到,反倒要先给税务交一笔税,这无异于销售方替购买方垫付了税款.还有一种极端情况,销售方把发票开过去了,最后购买方赖账不还.这对销售方极为不利,不仅款收不回来,还要给税务倒贴一笔税款.从税负看,先收款后开票更合理一些.
2.购买方:付款后拿不到发票的可能性很小
站在购买方角度,当销售方已把货物移交给购买方后,购买方先把款付给销售方,最后销售方拒开发票的可能性不大.除非购买方付款后发现货物有问题,然后跟销售方争议,并提出退货.不是这类极端情况,一般不会出现销售方不开发票的问题.
3.法律:发票被视为付款凭证
站在法理上,发票是收款凭据,理应收到款后再开具.前一阶段,法院的一个判例很有代表性.双方因货款问题对簿公堂,销售方说购买方一直未付款,购买方说已经付款了,并且提供了销售方开具的发票作为证明.最后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呢?因为销售方没有证据表明自己未收到款,则以发票为准,发票被视为购买方已付款的凭证.
已经收到货款但未开票发货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未发货的不确认收入.因为货物的风险没有转移,所以不符合确认收入的条件.
新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销售商品时,如果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可以确认收入: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
等到开票发货后:
借:预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货:库存商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很明显,公司未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未发货),所以未构成收入条件,不能确认为收入.
收到货款未发货可以开票吗?一般来讲,如果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交易是没有问题的,先开了发票给对方,对方公司也打款按照收款、开票记账,还没购进成本发票,催促购货发票,未收到发票前做估价入账,看完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继续和会计学堂小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