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只能冲红不能作废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黑白彩色均可),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江苏国税12366解答增值税电子发票的热点问题时曾答复,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但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时,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分析上述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法律效力等同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但由于其报销时可以重复打印,具有可复制性,所以一旦开具,依照现行规定暂不得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电子发票使用有效期是多久
电子发票的有效期为1个月的时间.
电子发票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税局的签名机制.
电子发票在保管、查询、调阅时更加方便,也便于电子商务网站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方便的服务.而且可以减少纸质发票的资源浪费现象,将减少森林的砍伐,更加的环保,符合未来人类的发展.
如何申请和开具电子发票?
纳税人确认自己使用的税控设备是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然后自建或者委托第三方搭建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后,带上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票专用章印模,填制《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一式二份),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电子发票的票种核定,办理流程、所需资料与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票种核定一致.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纳税人自建为主,也可由第三方研发提供服务平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并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3号,明确了电子发票系统数据接口规范.数据接口规范已在金税工程纳税人技术服务网上发布.
纳税人使用新系统开具电子发票,开票系统将发票信息上传税务机关,同时传输给对接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平台按照电子发票现有机制和要求生成带纳税人签章的电子发票及其图像文件,反馈给开票方.其中电子发票上有税控签名和电子签章,不需要再另外加盖发票专用章.
电子发票只能冲红不能作废吗?会计学堂小编告诉大家,电子发票只能冲红不能作废,究其原因是电子发票报销的时候可以重复打印,所以为了防止一些不必要的作假麻烦,就只能冲红,希望大家反复阅读,牢记于心,在工作中能快速正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