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润分红怎么交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八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实行源泉扣缴的征收方式,其扣缴义务人应是直接向纳税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65号)第四条第(六)款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支付自然人股东分配利润时,应代扣代缴该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向企业股东分配利润时不涉及代扣代缴税款.
会计分录为:
(1)股东会决议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股东
(2)向股东支付股利:
借:应付股利--××股东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注:企业股东不涉及)
银行存款
(3)缴纳代扣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未分配利润属于什么科目?
未分配利润属于所有者权益科目,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受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少.未分配利润从数量上来说,是企业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盈余公积和分配出去的利润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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