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款直接还银行贷款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会计学堂了解到,根据《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
企业破产后拍卖的财产所得,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以及职工的安置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
3、支付银行贷款和个人的欠款。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以上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因此,对于拍卖款直接还银行贷款,其会计处理如下:
1、平常偿还银行贷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贷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2、到期偿还银行贷款本金时:
借:短缺贷款或长期贷款
贷:银行存款
注:超过一年以上的贷款为长期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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