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付款转实收资本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答: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
实收资本是指企业的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我国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因而,在投资者足额缴纳资本之后,企业的实收资本应该等于企业的注册资本。所有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本,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偿还,可以长期周转使用。由于企业组织形式不同,所有者投入资本的会计核算方法也有所不同。除股份有限公司对股东投入的资本应设置“股本”科目外,其余企业均设置“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
对于其他应付款转实收资本,其会计分录具体做法如下:
(1)收到其他应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
(2)其他应付款转入投资款:
借:其他应付款-xx
贷:实收资本-xx
其他应付款转实收资本的分录应该这样做,您赞同吗?您在学习会计中有什么不同的意见或是方法,欢迎您在会计学堂的群里说出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