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报废进项转出如何做会计分录及相关政策
答:首先,关于存货的以下规定:
(一)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占企业同类存货10%以下、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下、或10万元以下。下同)的存货,由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
(二)单项或批量金额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较大存货,应取得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或者具有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定证明。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二十一条: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对于存货报废进项转出,其会计分录做法如下:
1、发生报废时,应调减有关存货的账面价值,查明原因,按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核,等待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报废存货的账面价值)
贷:有关存货科目(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等)(报废存货的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如果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还要转出其计提的累计跌价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2、经批准后进行处理
借:原材料(残料入库)
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公司或责任人的赔偿)
管理费用(扣除残料及赔偿后的净损失,属经营损失的部分)
营业外支出(属于非常损失的净损失,如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存货报废进项转出的会计分录,您现在知道了具体的做法没?如果您觉得本文还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您身边学习会计的小伙伴,欢迎它加入会计学堂的队伍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