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中免征增值税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中明确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主要有以下形式: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
因此,直接免征的增值税属于政府补助,免征的增值税额会计上不需要进行专门会计处理,利润表上也不体现直接免征的增值税额。
值得一提的是,增值税免税只有符合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条件的才能免征企业所得税。
1.核算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提取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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