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的期初摊余成本怎么做会计核算?
答: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一)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二)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三)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期初摊余成本就是实际支付的款项加另外支付的交易费用,但是应该扣除应该确认为应收利息的部分。
因此,如果是债权的期初摊余成本,其会计核算具体做法如下: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所有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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