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月工资少计提了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首先每月计提工资和社保公积金时,按照应付各部门人员工资的金额确认相关的成本费用,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工资
销售费用——工资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工资
研发支出——工资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次按每月应缴纳的社保公积金中,单位应承担的部分计提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社保公积金
销售费用——社保公积金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社保公积金
研发支出——社保公积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
那么,如果是跨月工资少计提了的情况,可以这样做处理:
这个月可以先把计提少的工资分录先冲回,然后再做一笔正确的计提分录就可以了。
计提工资的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发放工资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贷: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份)
其他应收款---公积金(个人缴纳部份)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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