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返利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065号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
据此,税务机关返回单位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可以用于奖励办税人员。
举个例子,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案例分析】
商场开展节日促销,顾客每购买一台1170元的灶具,赠送一套140.40元的厨具属于买一送一的销售方式。填开销售发票时按灶具与厨具按各自公允价值的比例在取得的总收入间进行分摊。1170÷(1+17%)=1
000(元),140.40÷(1+17%)=120(元)。
借:库存现金 1170
贷:主营业务收入—灶具892.86(1000×1000/1120)
主营业务收入—厨具 107.14(120×1000/11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税务返利的做账,上述小编只是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如果您想深入了解一下的话,欢迎您购买会计学堂的课程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