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筑业材料抵扣进项税包括哪些?
答:营改增后建筑业材料抵扣进项税,主要是以下两点:
1、一般来说,购买的品种会比较多,因此必须是材料供应商从税控机里面开出销售清单,盖上发票专用章,否则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这一点,一定要写进采购合同。在采购合同里面要明确,对方如果汇总开票,有义务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销售清单。
2、采用定点采购制度,定期结算,定期开票
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一般是很难拿到增值税发票的。营改增以后,公司应该推行定点采购制度。通过定期结算,定期开票,这样才能拿到增值税专票用来抵扣进项税。
【案例分析】
假设天王建筑公司“营改增”后,承建绿林化工厂一栋办公厅大楼。为了保证楼房质量,绿林化工厂准备采用“甲供材料”,其罗纹钢、水泥分别从武钢、华新水泥公司购买,价税合计117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金170万元,支付运输费用价税合计11.1万元,货运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金1.1万元。
实行“甲供材料”,由于采购方为绿林化工厂,销售方开具发票的购买单位为绿林化工厂,按照“营改增”政策,天王建筑公司从事办公大楼建筑,使用“甲供材料”生产建筑产品,属混业经营,其货物按17%征收增值税,由于抵扣发票开具的单位为绿林化工厂,天王建筑公司无法认证抵扣,需要格外缴纳增值税17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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