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的计算与账务处理分析
答: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其相关的计算公式可以这样表示: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实际)应退税额
其中: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产品离岸价×国家规定的该产品出口退税率。
而“当期(实际)应退税额”应该怎样确定呢?它取决于当期期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与计算出的“当期免抵退税额”的金额的比较,“谁小取谁”。
1、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企业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企业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的计算,小编只是介绍了其公式,当然实际操作也不难。主要是其账务处理,如果您想获取更多关于此的会计知识,欢迎您继续关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