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是否可以是现金的形式发放?
答:《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职工福利费主要范围包括以下:
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2、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5、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等。
因此,发放现金不属于福利费范围,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同时,会计学堂提醒您:
1、职工福利费首先应搞清楚和工资薪金的区别,避免核算和扣除口径错误;
2、职工福利费中的个税风险应区分货币补贴、实物发放和集体消费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方可保证工作中思维清晰,风险防控。
职工福利费是不可以是现金的形式发放的,相信您现在非常确信了这一点。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欢迎您继续关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