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合同计提减值的政策依据及相关会计分录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中涉及预计损失的是其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当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建造合同预计损失,实质上是施工企业的存货跌价准备,因为施工企业正在建造的资产,类似于工业企业的在产品,性质上属于施工企业的存货,期末应当按照存货准则中关于期末计提减值准备的要求,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1、有标的部分,合同为亏损合同,确认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2、无标的部分,合同为亏损合同,确认预计负债:
借:营业外支出
贷:预计负债
在产品生产出来后,将预计负债冲减成本:
借:预计负债
贷:库存商品
亏损合同计提减值的政策依据您清楚了,关于其会计分录,假如你还要什么疑问的地方,不妨问一下会计学堂的老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