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进口原材料该如何做账务处理及实际运用分析
答:对于国外进口原材料,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含,代理费,关税,增值税)
应付账款(国外客户,如果也付款了,那就贷在上面的银行存款中)
【案例分析】
一公司从国外购进(一般贸易方式)原料10吨,境外成交价1000元/吨,共10000元;进口时海关估价为1200元/吨,共12000元;另进口关税共5000元,增值税3000元。
借:原材料15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00元
贷:应付账款--××外贸公司18000元
付汇时:
借:应付账款--××外贸公司18000元
贷:银行存款18000元
在此需说明的是:原材料的进价,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应按材料实际发生额确定。海关的“估价”是关税的计税价,并非购买材料的实际发生额,因此应以10000元作为记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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