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预缴是否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呢附依据说明
答:小编认为,季度预缴是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9号)中相关填报说明规定,企业在月(季)度预缴申报时,可以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填报说明规定:
三、(三)8.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截至税款所属期末,按照税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的本年累计金额。当本表第3+4-5-6-7行≤0时,本行=0。
会计学堂提醒您:尽管企业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但如果企业尚未完成上年度汇算清缴,则在当年的第一季度所得税预缴申报中就无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为了避免第一季度无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建议纳税人先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再进行月(季)度预缴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9号的相关内容,上述小编只是简单的介绍了一点,如果您想获取更多的,欢迎您继续关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