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管理费入哪一会计科目做分录?
答: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承担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法人)自工程筹建至竣工验收及后评估全过程所需的管理费用。
新会计准则下,不再使用会计科目“预提费用”,预先计提入账的费用,除工资、社保、税费等有专项核算科目外,可以计入“其他应付款”进行核算:
“其他应付款”是财务会计中的一个往来科目,通常情况下,该科目只核算企业应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零星款项,如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煺休金等。企业经常发生的应付供应单位的货款是在“应付帐款”和“应付票据”科目中核算。
借:管理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当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总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与分包人结算,并约定以分包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总承包人支付总包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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