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滞纳金补缴所得税如何做账务处理及相关依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至于税收滞纳金补缴所得税的处理,可以这样做:
1.交纳滞纳金罚款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年底要做纳税调增,税前不能抵扣。)
2.计提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支付税金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 银行存款
税收滞纳金补缴所得税的期限您明白了,至于其账务处理,如果您还有疑问,不妨问一下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