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折旧会计分录该怎么写?
答:在现阶段的具体制度中有效的规范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不包括医院会计制度以及其他少数行业单位会计制度,其他的都是使用“虚提”折旧的做法,在具体的计提折旧时,对方科目有效的对非流动资产基金进行了一定的减少,没有计入相应的成本或使用资金。具体会计分录为: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这种“虚提”折旧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执行的单位很少,没有充分发挥折旧会计信息在单位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中的作用。
因此,一般可以这样处理:
1、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帐面原值销帐,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2、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残值收入,
借:现金
贷:其他收入
3、发生的支出,
借:经费支出
贷:现金
行政事业单位折旧的分录,您现在可以单独写出来了吗?如果您还有不同的意见,您也可以在会计学堂的微信群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