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如果要计提折旧怎么处理?
答:根据新制度规定,计提折旧的事业单位对以前年度形成的固定资产在本年度开始时暂不按月计提折旧,待到年度终了时,再进行补提;但对2013年1月1日起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
从相关的依据,不难得出以下两点:
1、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不再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实物管理。
具体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13年1月1日后改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要计提折旧了。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基金
贷:累计折旧
2、2013年1月1日以前的不要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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