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农民收购农产品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购买农产品确实有一项规定是可以自己开发票的,这个要去税局申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向农民购买之后,自己开发票,按收购金额的13%计算进项税额,并进行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财税〔2017〕37号文件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税率10%、6%货物服务的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因此,如果是向农民收够产品,则可以这样做账: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向农民收购产品的做账方法,您现在清楚了没有?了解更多会计知识,或是初学会计者,欢迎您微信关注会计学堂的微信公众号“会计情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