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员工的工伤款现金流怎么处理合适?
答:对于收到员工的工伤款现金流,计入“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后面付给员工时,计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根据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因此,其对应的处理方法,可以这样做:
借:其他应收款
贷:现金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注:内资企业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外资企业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收到员工的工伤款现金流的处理,您觉得上述的处理方法如何?当然您可以提出质疑,会计学堂欢迎广大人士对我们积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