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在建工程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新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和“预付账款——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科目。
转账时,单位应当将原账的“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基建“并账”后的金额,下同)中属于工程物资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工程物资”科目;将原账“在建工程”科目余额中属于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的金额,转入新账“预付账款”相关明细科目;将原账的“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减去工程物资和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金额后的差额,转入新账的“在建工程”科目。
对于事业单位在建工程,可以这样做账:
1、实际发生在建工程业务时
借:在建工程—xxx
贷:银行存款
同时按事业支出核算要求
借:事业支出—基本建设支出或资本性支出
贷:固定基金
2、将需要安装的设备运抵现场时,
借“在建工程-XX工程设备”
贷“银行存款”或“材料-工程物资”,
同时按事业支出核算要求
借:事业支出—基本建设支出或资本性支出
贷:固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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