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增加存货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存货在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购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使得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事业单位按照税法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非自用(如用于生产对外销售的产品)材料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不计入材料成本。
购入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确定的成本,
借:存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事业单位增加存货,其会计处理的正确做法您现在知道了没?获取更多会计知识,欢迎您继续关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