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收入如何做财务处理?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条规定,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是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入,则这样处理:
购买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定存 (银行理财)/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公司账户
收回时,再做相反分录,
所得收益记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账户。
会计学堂提醒您,从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和收益等特征可知,不能简单把所有银行理财产品归为某一类金融资产,需要根据金融资产的特征进行分类计入各类金融资产。
银行理财产品其产生的收入,现在您会做其财务处理了没?了解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您订购会计学堂的课程会有许多收获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