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账款借方数企业清算时如何做账处理?
答:“应收账款”借方余额长期挂账有三种可能,一是,可能变相利润分配,二是,可能是现金或承兑汇票收进不入账放到私人口袋,三是,可能是客户有其他原因有意拖欠。
应收款余额在贷方,一是,“预收账款”或是“定金”,二是,抽心账款收到后不开票。这种都是自己责任,(如果长期挂账,超过两年者,最好自行账务处理,用普通票开,申报销售交税,免得被税务所查出要罚税款)。
假如是07年12月份产品已发出,款大部分到账,还有小部分未到账,发票是在08年1月份开的票,那在07年12月份应先做一笔会计分录借“发出商品”,贷“库存商品”,在08年1月份开票时,再把这份“发出商品”用红字冲掉。
因此,应付账款借方数企业清算时,可以这样做账:
1、经认真查核,应收账款确系无法收回。
借:清算损益
贷:应收账款
2、将上述清算净损益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
借:清算损益 (红字)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红字)
应付账款借方数企业清算时的做账,您现在会做了吗?更多会计知识,欢迎您继续关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