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定期存款利息如何写会计分录?
答:会计学堂了解到,按照新准则,企业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科目中核算。
预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那么,对于预提定期存款利息,则会计分录如下:
1.收到预提银行存款利息计算单:
借:其他应收款-利息收入
贷:财务费用 (红字)
2.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利息
值得一提的是,存款利息收入,不需要计提银行利息收入分录,直接冲减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借方负数)
预提定期存款利息的会计分录,您现在知道该如何写了没?了解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欢迎您继续关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