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现融资收益如何做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未实现融资收益是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时记录的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和租赁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是其将来融资收入确认的基础。出租人未担保余值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确认为当期损失。
至于其汇算清缴,可以这样做:
1、提取补交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2、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上缴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您现在知道怎么做没?如果您还有不懂的地方,欢迎您询问会计学堂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