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收入暂估入账如何做财务处理?
答:暂估入账一般是针对进货时的帐务处理。即:进货已办理验收入库、未取得发票、未付款的情况下要做暂估入账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规定,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因此,对于销售收入暂估入账,则可以这样做账:
借:应收账款---暂估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次月冲回:
借:应收账款---暂估收入 (负数或红数)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负数或红数)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负数或红数)
销售收入暂估入账,其处理方法您现在明白了没?您如果想练习会计习题的话,可以下载会计学堂的“会计考试go”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