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申报方法指南及注意事项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第八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时,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
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后,须在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到国税局对应窗口办理增值税免税申报,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3、《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
同时,会计学堂提醒您,在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出口企业办理免税无需再到各征收分局办理优惠备案。
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无需再申报明细,只需按规定进行增值税日常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申报的方法,您现在清楚了没有?了解更多会计知识,欢迎您多加关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