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固定资产清理如何写会计分录?
答: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固定资产清理,则会计分录可以参考如下:
【案例分析】
君合信公司期末有一台自动装订机因到使用年限且不能正常使用,以1040元出售,该装订机原值10000元,已计提折旧9500元,残值500元。
1、将该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0
累计折旧 9500
贷:固定资产 10000
2、出售取得1040元,按照规定应按4%减半缴纳增值税:1040÷1.04×2%=20元(按实际情况计算)(不考虑缴纳税费的缴纳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 20
3、取得处理收入1040元
借:现金 104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40
4、处置净损益=1040-10000+9500-20=520元(固定资产清理贷方余额),转入损益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520
贷:营业外收入-处理非货币资产利得 520
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固定资产清理的会计分录,您现在了解了没有?如果您还有不同的意见,欢迎您与会计学堂的老师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