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缴纳无票收入的税金后开票如何计入分录?
无票收入
借:现金/银行存款(无票)
货:主营业务收入(无票)
货: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无票)
报税时,在申报软件上发票信息子项下有"无票销售和纳税检查调整",在这一项中将这笔无票收入填上,系统自动会计算出税额,有误差可以调整和账上一致.当你生成附表的时候,就在增值纳税申报表附表一中显示出这笔无票的,未开具发票销售这一栏.
如果以后不开票就这样了
如果开票:账务处理如下:将前期的无票收入冲回
借:现金/银行存款(无票)
货:主营业务收入(无票)
货: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无票)
同时,按开票金额做账如下:
借:现金/银行存款(开票)
货:主营业务收入(开票)
货: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开票)
报税时:在申报软件上发票信息子项下有"无票销售和纳税检查调整",在这一项中将以前做的无票收入有负数填上.这就完事了.挺简单的
上文简单介绍了先缴纳无票收入的税金后开票如何计入分录?在应交税费,应交税金,销项税里面核算,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