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安业增值税税负为多少附相关政策依据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提供建筑务,税率为11%;另外,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税: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简单点说,就是这样的:
1.一般纳税人——11%(提供建筑服务);3%(提供特定应税行为)
2.小规模纳税人——3%(提供建筑服务);免征(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至于其税款的计算,可以这样做:
1.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
应纳税款=(收取的建安款+价外收入-分包款)/(1+3%)*3%
2.一般计税方法——税率10%
应纳税款=(收取的建安款+价外收入)/(1+10%)*10%-可抵扣的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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