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不认发票证的情况下如何做账合适?
答:对于进项税不认证的情形下,可以这样处理合适:
1、购进时没认证: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待发票认证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再执行工业企业购进货物必须验收入库和商业企业必须支付货款后才可抵扣的时限规定。
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没有认证的话是没有什么关系的,该专用发票可以有效期内认证的。如果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7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期限调整为360日),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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