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认证的发票如何处理及相关账务处理
答:对于多认证的发票,可以这样处理:
1、留抵,按照你日常纳税比率抵扣部分,剩余部分下月抵扣。但在一般地区,是不允许留抵的,北京上海可以按税法规定留抵;
2、在月底前给客户再开部分票或做无票销售过渡处理。
至于其相关的账务处理,则是可以这样考虑:
当月取得的发票,当月认证并抵扣;
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的规定:“九、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多认证的发票,其会计处理的具体做法,上述小编整理的方法您现在清楚了没有?如果您还有不同的意见,欢迎您在会计学堂的群里分享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