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认证后想留抵其会计分录该怎么写?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识别、确认。一般情况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需在360日内进行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至于发票认证后想留抵,则是这样做:
1.购进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如果进项大于销项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下月交上月增值税(如有):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
贷:银行存款
但是,没有认证的进项,直接挂在“待认识进项税金”之上。
如:
借 管理费用 10,000
借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600
贷 应付账款 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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