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税不足1元不用交税了该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
)规定:为了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和纳税人负担,现将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因此,对于附加税不足1元,是不用交税的。
其对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城建税
贷:应缴税费---应交城建税
借:应缴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它主要包括下列内容:⑴固定资产盘盈⑵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⑶非货币性交易收益⑷出售无形资产收益⑸罚款净收入⑹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账款⑺教育费附加返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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