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一个季度发票如何做账合适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对于开了一个季度发票,可以这样考虑:
1、提取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3、上缴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每季节做结转
开了一个季度发票的做账,上述小编整理的方法,您觉得如何呢?还有不同的意见,欢迎您与会计学堂的老师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