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土地证交的契税怎么做账务处理呢?
答:根据税法的规定,契税是对承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该税种以买方为纳税义务人。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第一条规定: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至于契税,其对应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 等科目
同时,关于征收契税,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土地受让人因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而支付给出让人的利息,属于取得土地使用权约定的支付价款的一部分,需要缴纳契税,应计入契税计税依据,一次性征收契税。
2、土地受让人因迟延支付土地出让金而向出让人缴纳的滞纳金(或违约金),视延迟支付等情况是否出现而产生,具有不确定性,与土地出让金的价格没有必然关系,不属于土地出让的成交价格,不计入契税计税依据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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