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费抵扣如何做账务处理及相关政策依据

2018-10-08 14:4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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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通行费抵扣,则做账是什么样的呢,首先本篇文章给您带来了其具体的政策依据。主要是从高速公路的过渡期,一、二级公路的过渡期来讲述。同时,小编还给您带来了一个具体的案例政策来分析通行费抵扣的这一问题,详情内容参考如下。

通行费抵扣如何做账务处理及相关政策依据

答:高速公路的过渡期,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按原规定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二级公路的过渡期,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按原规定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考虑到可能还没能完全纳入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因此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按原规定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通行费抵扣如何做账务处理及相关政策依据

【案例分析】

一企业是一家运输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日常业务中取得较多的通行费票据。2016年6月,甲企业取得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税务机关监制)10.3万元,取得其他公路通行费票据(税务机关监制)8.4万元。

甲企业根据通行费票据抵扣进项税,则可以这样做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7

贷:库存现金 18.7

通行费抵扣的做账,上述小编给您整理的内容,您现在了解了没有?新来的朋友来学习会计知识,欢迎您订购会计学堂的课程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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