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对方已抵扣怎么作废?
答:增值税发票抵扣后就不能作废了,如果是发生退货的情况,需要开红字发票冲销。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作废发票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呢?
如果是当月,直接作废就行。
如果是以前月份的,得开负数销售发票。
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产成品(红字)
关于什么情况下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小编就带领大家学习到这里了,如果想获取更多相关知识,敬请关注我们会计学堂资讯的更新,也可以通过在线提问的方式与学堂的老师进行互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