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服装销售打折的会计分录
一般来说,服装零售行业打折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赠送购物券,例如买100送50活动.一种是直接打折,例如打六折、打五折销售.
一、赠送购物券的会计处理
对于此类促销行为与有条件赠送赠品的促销方式的会计处理类似,都应遵循会计上的谨慎性原则,在销货的同时做或有负债处理.具体处理方法为:
1.销货时发出购物券
借:营业费用
贷:预计负债
2.购物券使用时
借:预计负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若购物券未使用,就将"营业费用"、"预计负债"冲销.这种销售方式下,"预计负债"科目的发生和回收频率较为频繁,因此,应定期核查该科目,并在促销期末时清查确认不能回收的购物券,冲销相应的"营业费用"和"预计负债".
二、直接打折的会计处理
对于直接打折,属于商业折扣.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了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中均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即商业折扣对会计核算不产生任何,应当以实际成交价格确定销售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销售折让概念怎么理解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后,由于商品的品种、质量与合同不符和其他原因,而给予购货方价格上的减让.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销售折让应当在实际发生时直接从当期实现的销售收入中抵减.但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规定,企业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但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与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相同.
税法中规定发生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凭购货方退回的发票或按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发票后冲减当期销售收入,但用实物减让需按视同销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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