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股利分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有哪些?
答:1、股东向公司长期借款视同股利分配.根据规定,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视同股利分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33号),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
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视同股利分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明确,"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4、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视同股利分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作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因此,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应视同利润分配,缴纳个人所得税.
5、应付股利挂账未支付视同股利分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应认为所得支付,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企业将应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股利挂在"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等往来会计账户,虽然没有支付,仍然视同个人取得了股息、红利,企业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股东将公款用于消费性支出视同股利分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支付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应认定为个人投资者的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7、股东将公款用于财产性支出视同股利分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规定,针对实际中存在大量企业的资产计入投资者个人或其家庭成员名下的情况,该资产即使为企业使用,同样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影响股利分配政策制定的法律限制有哪些?
1.资本保全的限制
规定公司不能用资本(包括股本和资本公积)发放股利.股利的支付不能减少法定资本,如果一个公司的资本已经减少或因支付股利而引起资本减少,则不能支付股利.
2.企业积累的限制
为了制约公司支付股利的任意性,按照法律规定,公司税后利润必须先提取法定公积金.此外还鼓励公司提取任意公积金,只有当提取的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才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的利润净额才可以用于支付股利.
3.净利润的限制
规定公司年度累计净利润必须为正数时才可发放股利,以前年度亏损足额弥补.
4.超额累积利润的限制
由于股东接受股利缴纳的所得税高于其进行股票交易的资本利得税,于是很多国家规定公司不得超额累积利润,一旦公司的保留盈余超过法律认可的水平,将被加征额外税额.我国法律对公司累积利润尚未作出限制性规定.
5.无力偿付的限制
基于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如果一个公司已经无力偿付负债,或股利支付会导致公司失去偿债能力,则不能支付股利.
视同股利分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有哪些?以上七条一定要牢记,不要因为未及时代扣个税而带来税务风险,会计学堂的专业老师还可以在学习的道路上助你一臂之力,快来学堂关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