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广告收入怎么纳税
对于小区的电梯广告收入如何纳税,需要从业务性质上来分析:
一种情况是,物业公司将电梯广告位转租给A公司,A公司用于广告宣传.
还有一种情况是,业主委员会把电梯广告位租赁给B物业公司,当B物业公司与A公司签订广告合同.
这两种形式是具有代表性的电梯广告业务模式,下面我们来分析其税务处理.
依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因此,对于不动产转出租的,按前一次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确定不动产"取得"时间,即:一般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综上可知,若B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不动产租赁合同在2016年4月30号前,B物业公司将电梯广告位转租给A公司,应作为不动产租赁收益,按5%计算缴纳增值税.
若B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租赁协议在2016年4月30日后,按照规定将2016年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则物业公司只能按照10%不动产租赁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为代理合同,则物业公司按6%收取代理服务费,广告租赁费为代收代付业主委员会的广告租赁费.这种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应确认电梯广告位租赁收入.税率参照第1条中所述的确认原则.
物业收取的电梯广告如何确认收入?
电梯广告收入是属于小业全体业主所有,但可以有物业代收,这些费用应该用于小区的公共建设,或者他用,但得经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小区电梯广告收入怎么纳税,在营改增以后需要根据业务性质来分情况处理.会计学堂小编已经在上文为大家说清楚了.更多内容,登录会计学堂官方网站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