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是否涉税?

2019-01-21 15:5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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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会把母子公司之间关系比喻成"母子"关系,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肯定会发生往来业务的,但是因为他们属于"母子公司"在日常开展业务的时候,他们之间的关系会给他们之间的关联性业务带来什么呢?发生业务交流要不要交税呢?那么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是否涉税?

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是否涉税?

答:有涉税.

两种常见的母子公司业务往来的涉税问题吧.

某公司拥有自己的办公楼,因发展需要,该公司成立了一个子公司.子公司在母公司的办公楼办公,但是母公司没有向子公司收取场地租金.由于是直属的子公司,财务上母公司没有将无偿提供办公场所在企业所得税中做视同销售处理.按照我国税法规定,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服务发生的费用,需要按照独立企业公平交易原则,作为企业正常劳务费用进行涉税处理.所以,税务机关在处理母公司无偿向子公司提供办公场所事宜时,完全可以要求母公司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另外一种常见业务就是母公司无偿将资金提供给子公司使用.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要按照独立企业业务往来收取支付相关价款费用.如果为了规避应纳税额而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收取价款和费用的,税务机关有权利从中做调整.另外,母公司将借来的资金无偿提供给子公司使用,支付的利息费用是无关收入,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子公司因无法取得发票也无法在税前扣除.

所以,母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性业务,还是有很多涉税风险的.除了无偿提供办公场所和无偿提供资金外,还有母公司为子公司代缴社保公积金、母公司奖励子公司优秀员工等,都需要注意其中的涉税风险.母公司为在子公司任职的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支出,应该由子公司支付并在税前扣除,同样的,母公司给子公司员工的奖励,也不能由母公司税前扣除.

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是否涉税?

母子公司间资产是否可以划转?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交易双方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分别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表》和相关资料,其中,相关资料具体如下:

1、股权或资产划转总体情况说明,包括基本情况、划转方案等,并详细说明划转的商业目的;

2、交易双方或多方签订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合同(协议),需有权部门(包括内部和外部)批准的,应提供批准文件;

3、被划转股权或资产账面净值和计税基础说明;

4、交易双方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说明(需附会计处理资料);

5、交易双方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说明(需附会计处理资料);

6、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的承诺书.

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是产生税务的,千万不要以为母子公司真的很亲近到,融为一个个体不需要缴纳税款了,各位纳税人要及时缴纳税款.那么小编关于问题"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是否涉税?"就介绍到这里.如果还有其他关于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的财务问题,可以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可以直接在线向我们联系.会计学堂的老师们会给大家一一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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