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1、补就医登记(就是你所谓的书面申请)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
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5、出院证明(或诊断证明书),上面注明顺产或难产,难产要注明是哪种难产方式,要有医院鲜章
6、住院费用票据
7、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8、产前检查费用票据
9、围产保健手册、检验报告单
10、异地生育还需要提供医院的等级证明.
生育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标准
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按照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标准设立.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100%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设立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按照分档累加计算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5000元以下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8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85%;5000元以上部分,不分医疗机构级别,统一支付90%.
异地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内容就这么多了,对大家有帮助吗?做为同样在异乡的小编似乎也学到了,也许以后可以用到.